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狂犬病病毒可引起人類與溫血哺乳動物包括犬、貓、牛、馬及野生動物等感染,病毒主要藉由咬傷將含有病毒的唾液感染動物,其臨床症狀會焦慮、神經質具攻擊性、肌肉麻痺、流涎無法吞嚥、恐水、抽搐而昏迷死亡,若發病其死亡率幾乎達百分之百。
狂犬病疫苗施打對象為出生滿三個月以上之犬貓或經注射狂犬病疫苗逾1年以上者,均應每年定期攜帶犬貓至本縣各動物醫院、家畜疾病防治所或於各鄉市巡迴注射活動期間施打狂犬病疫苗。每劑疫苗收費100元,完成注射後核發當年度的「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証明書」及「狂犬病預防注射頸牌」,寵物植入晶片登記收費為手續費300元,本次參與活動之犬隻,即送宣導禮物。
另,依據「澎湖縣畜犬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19條規定,違反本辦法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防治所呼籲請大家踴躍參與,有犬貓滿三個月或逾期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亦或滿四個月未辦理寵物登記之犬隻,儘速攜帶犬貓來施打狂犬病疫苗或寵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