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指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係指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二專等學校之正式學籍學生,須未領取政府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惟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教,推動有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111學年度高中職因符合相關法令免繳學費,則申請人不得領取本助學金。
陳一正總幹事表示,今年「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之申請,自9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受理,若農漁民就學子女已領取政府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則勿在申請本助學金,以免屆時被查出追繳。
農會表示,申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之資格,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以申請人及其配偶核計110年度父母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者,子女或孫子女就學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檢附子女前一學期德行成績單和在學證明正本或註明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申請人及其配偶、學生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103年2月5日以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存摺影本,在今年10月17日前向農會提出申請。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公立高中(含五專前三年)每名4000元、私立6500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名6500元、私立每名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