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人事處指出,人事人員在辦理人事業務上,總會有許多不同的適用法規要遵守,近年來,因為公務體制因應社會變遷,法規與時俱進,修正的幅度較以往為多,爰辦理最新修正人事法令研習營;為讓大家更深入了解法規修正的意義與函釋,特聘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蕭欣瑋擔任講座。
蕭欣瑋專門委員說,身為人事人員對於法令要比同仁有更深入的了解,要能用同仁可以聽得懂的話解釋相關規定,如果遇到機關裁量時,應要建議機關首長在法的範圍內從寬處理,營造一個人性化的職場;蕭專瑋表示,釋字第785號解釋重新定性了人事行政行為。例如,過去「行政處分」之判斷標準包含有,改變公務人員之身分、對公務人員權力或法律上利益有重大影響、基於公務人員身分所產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等等,現在的判斷標準則不以權利侵害之嚴重與否為要件,保障法第25條所稱行政處分,應與行政程序法第92條為相關之認定。
是日下午在結束法令研習後學員隨即至南寮社區進行營造環境觀摩,由社區志工趙麗秋小姐擔任導覽解說,趙小姐說,南寮社區因經濟發展不易導致人口外移且逐年老化,在102年以社區特有的文化景觀申請中央經費補助,進行社區營造。以達「生活」、「生產」、「生態」三生一體之核心價值,期吸引人口回流,讓村民產生自信心與幸福感,進而共同推動保存地方文化資產環境的集體生活記憶。
△縣長賴峰偉與參訓學員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