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會提議事項1案,修正「澎湖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草案。
澎湖縣政府提議事項11案如下:
1.讓售馬公市東澳段210-1地號部分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處分期間為3年案。
2.讓售馬公市馬公段1232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出售期間為3年案。
3.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辦理「地方創生城鎮風貌營造計畫」第四階段補助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712萬元、縣配合款88萬元)。(建設處)
4.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01號建物拆除計畫」案,經費縣籌款1,197萬元。(建設處)
5.同意墊付本府辦理「城鄉風貌維護計畫-中央街電箱更新及其他據點設施改善工程」經費案,經費縣籌款:200萬元。(建設處)
6.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縣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案,經費中央補助款9,900萬元、縣配合款4,662萬7,000元。(教育處)
7.同意墊付本府辦理「111年岐頭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案,經費縣籌款:600萬元。(工務處)
8.同意墊付本府辦理購置「手持式拉曼光譜儀」案,經費縣籌款150萬元。(警察局)
9.同意墊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本府辦理「湖西好鄉產業連結與文化品牌建立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110萬元。(農漁局)
10.財團法人澎湖縣文化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文化局)
11.同意墊付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本府辦理「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案,經費中央補助款450萬元、縣配合款50萬40元)。(農漁局)
議員提案2案:1.張再興提案建請縣府邀集各界專家,籌組研究推動小組,適時建請中央增修離島建設條例及配套法律,推動離島縣所管轄之海域成立船舶海上自由貿易區。
2.蔡清續提案,請縣府前往湖西鄉林投村整修社區入口意象基地地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