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及補助金額如下:
一、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活補助費、贍養金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公務機關(構)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二、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未超過114萬元(不適用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及其配偶或其遺眷)。
三、五專前三年、高中及高職每學期補助3,000元,須附學校收費單據(學校已減免者,不得申請)國中、國小每學期補助500元。免附成績單及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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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時事新聞 輔導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受理申請
星期六, 8月 27,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