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峰偉昨日在縣務會議上表示,許多民眾反映至馬公市區洽公、採買臨停,仍須支付每小時20元停車費,雖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1小時內無論停多久都以20元計,不利提高停車格周轉率,易造成停車格不足,收費模式有調整必要。
建設處長王鏘魁表示,路邊(外)停車格臨停30分鐘內車輛年平均約12萬輛,換算每日30分鐘內停車數量約330輛,新制上路後,1年減免停車費約300餘萬,經評估優惠機制評估可行。由於停車費率新制涉及收費系統調整,將自9月1日起施行。
王鏘魁表示,澎湖小客車約有2萬1,000輛,而市區路邊、路外及地下停車場共有1,839格,縣府首創「大停車場理論」,一小時內多次變換車格僅收20元,新制實施後將現行地下停車場前30分鐘免費制度擴及路邊(外)停車格,受惠民眾更為廣泛。
王鏘魁說,為維持市區交通暢通,縣府主動調降停車格收費,柔性勸導違規停車,並鼓勵民眾使用路外、地下停車場,增加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服務,以及規劃租車專區,改善租車行佔用機車停車格狀況,市區停車愈來愈便利。
王鏘魁指出,賴峰偉上任後革新停車收費,路邊(外)停車收費從每格每小時20元,每日上限160元,降低為路外停車場停車費每格每小時20元,每日上限60元;路邊停車格停車費每小時20元、每日上限160元,1小時內多次變換車格僅收1小時費用。今年9月1日起又將納入縣有收費停車格前30分鐘免費新制。
△澎湖停車收費新制,9月起前30分鐘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