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須經地方政府核定之低、(中低)收入戶,經社政單位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者,無證明文件者,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午餐補助者。
午餐補助金額:每日新臺幣80元(補助日數依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符合條件者,檢附申書、身分證明文件、郵局存摺影本及經學校納入營養午餐補助證明單。
另不能以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或其他證明代替中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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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8月 23,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