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確告知自身安全狀況:如果自己或家人人身安全有立即危害,或其他急迫情況,報案時務必告知警方,以利警方提供適當協助或尋求網絡資源協力處置。
二、證據整理:跟蹤騷擾行為多係持續、反覆地發生,民眾可先行將證據以「時間排序」做整理,減少報案處理時間,並以施行日(111年6月1日)以後或跨越施行日前後的跟蹤騷擾行為,才有跟騷法的適用。
三、不要激怒相對人:在報案前、後都避免與相對人正面衝突或以言語、文字激怒相對人,避免引發對方更激烈的行為。
四、確實注意安全提醒:報案後警方會提醒被害人加強自我保護、證據蒐集、尋求協助管道、避免落單等事項,請務必詳記,以應各項突發狀況。
多一份自我保護意識,就能減少一份的傷害,除警方提供的相關保護訊息,只要民眾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有任何疑慮,都將竭誠提供協助,警察局亦將持續深化跟蹤騷擾防制工作,以最嚴謹態度保護鄉親安全,共同營造友善的婦幼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