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是國人健康危害的頭號殺手,台灣每年有2萬多人死於菸害,吸菸不僅影響自己,也危害暴露在煙霧中的其他人,就連孩童或胎兒也可能因二手菸的危害罹病甚至死亡。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除吸菸區外,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另依同法,民眾若違反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再次呼籲業者及民眾,各禁止吸菸的場所,應張貼明顯禁菸標示並確實執行禁菸規定,以免受罰。
衛生局長蕭靜蓉建議,已有吸菸習慣的民眾應及早戒菸,衛生局結合醫療院所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班、戒菸門診、戒菸專線(0800-636363)、社區藥局及戒菸衛教諮詢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早日戒菸,迎向無菸健康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