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有家庭成員、恐怖情人間的跟蹤騷擾情形才能提出聲請保護令,為補足原本法規對於非親密關係中的跟蹤騷擾行為不足的地方,現在也可以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聲請保護令,落實保障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宗能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至今,仍有許多民眾不諳本法,為了讓民眾了解自身的權益及避免誤觸法網,警方除了派員走入校園、深入社區及花火節等大型活動外,並利用廣播電視臺、各分局、分駐(派出)所跑馬燈等電子廣告媒體加強推廣周知;民眾若遇到跟騷行為,應立刻撥打110報警,並盡快找一處安全的地方尋求協助,避免一個人身陷危險,也可在手機下載「110視訊報案」APP進行報案,若遇到「通訊騷擾」的情形時,也請記得把對方傳送的不當訊息截圖保留下來,協助警方後續案件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