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第1批退稅適用對象為今年6月30日前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且符合退稅之案件;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7月29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分局鼓勵民眾多利用直撥退稅,只要在申報時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退稅款就可在退稅當日撥入指定帳戶,免除退稅憑單遺失或因遷址無法收取之困擾,又可節省前往銀行辦理提兌的時間,既方便又安全。
該分局最後提醒,國稅局辦理退稅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退稅,請民眾不要輕易相信。如有疑問請撥該分局服務電話06-9262340轉207、208、209、210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