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政處表示,未完成報送或未提報個資計畫者之限期改正期間為自本年5月31日至8月30日止,未依期限報送備查或未提報個資計畫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4款規定按次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請儘速提報,以免受罰。
此外,已登記立案寺廟及宗教財團法人如有相關疑問,可請聯繫澎湖縣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電話TEL︰06-9274400-268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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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30,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