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房屋經法院判決移轉確定而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等應申報契稅之情形,如未依規定於期限申報者,除應納稅額外,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民眾如有應報繳契稅情形者,請注意申報期限,避免逾期受罰。 民眾如對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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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移轉發生糾紛經由法院判決確定或達成和解或調解 記得申報繳納契稅
星期二, 6月 14,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房屋經法院判決移轉確定而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等應申報契稅之情形,如未依規定於期限申報者,除應納稅額外,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民眾如有應報繳契稅情形者,請注意申報期限,避免逾期受罰。 民眾如對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