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民眾來到醫院後,方被告知新的規定針對探病者部份,目前急性病房尚未開放,是全國性開放加護病房、慢性病房、精神科病房、病危或特殊病例等之探病,仍應出具探視當日醫院採檢之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此外,緊急需入院陪病者,也必須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限定一位陪病者可免費篩檢,其餘第二位則仍需要自費篩檢。
部立澎湖醫院表示,中央針對醫院陪病者部分的修正,除原先幼兒及65歲以上長者可兩人陪病外,額外增加有特殊照護需求者,亦可申請兩人陪病(註:需主治醫師認定)。
另外,針對快篩部分,為避免個人不確實的採撿影響最後快篩結果,及保護病人及員工,快篩陪病者的第二位家屬,仍需要於醫院自費篩檢,無法使用自用家用快篩陰性證明。此外,公費條件及免除每週定篩部分,仍然要求必須打滿至少三劑方能適用。
△6/24調整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探病措施。(取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