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非法民宿查獲經營事實 6萬元以上罰鍰

【記者鄭家瑜報導】今年正值花火20周年許多旅客慕名而來,澎湖縣政府特別提醒民眾,及早規劃出遊並選擇入住合法旅館及民宿,出遊才能盡興。

縣府近來接獲民眾檢舉,也不定時網路蒐證及不定期稽查,今年統計至5月31日止已查獲有違規違法旅宿業包括:好一間客棧經營非法旅宿裁罰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拾光海景民宿、晴海民宿、國王桂冠精品旅店民宿3家擴大營業各裁罰3萬元,心苑海島非法廣告裁罰3萬元,貳叁點伍蔚藍民宿(合界村3-2號)擴大經營裁罰3萬元及其海邊小木屋另址經營非法旅宿裁罰6萬元與合界村3-1號、鎮海彩虹下的約定兩家非法廣告各裁罰3萬元,築夢民宿擴大營業裁罰3萬元及另址經營非法旅宿裁罰6萬元,共計42萬元整。

縣府旅遊處提醒旅客入住務必先確認住宿場所是否合法,抵達旅宿也須確認是否懸掛旅宿業登記證、專用標識,入住地址是否與登記證上地址一致以保障消費權益。截至111年5月31日,澎湖縣內合法旅館為56家、民宿1123家,合計可提供近8,500間客房,住宿設施充足,歡迎您至澎湖感受最純淨天然的旅遊環境。

旅遊處為杜絕非法旅宿廣告攬客,近來不定期透過訂房平台上網蒐證,發現幾乎為民宿型態,業者大多辯稱不知違法、還没成功招到旅客入住過等,殊不知此行為已屬違法攬客廣告,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之1條規定將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如經查獲非法民宿有經營事實,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