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開徵,選擇以金融帳戶或郵局轉帳繳納扣款者,係於6月1日零時辦理扣款,如因存款不足、帳號錯誤等原因致扣款失敗者,稅務局已再次寄發稅單,收到補發稅單的納稅人,除可至銀行臨櫃繳納外,尚有下列繳稅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1.行動裝置繳稅: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稅單上的QR-code,依序完成繳稅程序即可在家輕鬆繳納房屋稅。
2.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請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
3.現金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50、229、226及25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