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如雇主因而扣發全勤獎金,即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如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即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各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另有建立防疫照顧假QA放置於勞動部網站,協助雇主儘速理解相關規定(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652/28656/28660/28662/28666/),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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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5月 03, 2022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