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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以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 6月1日零時前預留存款

【本報訊】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利用金融機構帳戶、郵局存簿或劃撥儲金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請記得於6月1日零時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的存款,以備扣款。

稅務局說明,往年常有民眾反映,已申請委託轉帳繳納房屋稅,為何還會於開徵期間過後收到稅務局寄發的稅單?主要是民眾於扣款日前忘記預留足額存款致無法扣款,因事關納稅人權益,特別提醒民眾務必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免無法扣款造成日後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情形,倘若約定帳戶已不再使用,請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並申請終止委託轉帳約定或變更委託轉帳帳戶。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稅務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50及226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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