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發生校園霸凌案件,造成社會些許紛擾,縣府教育處對於相關事件相當重視,並責成學校啟動後續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措施,以落實校園零霸凌政策。
縣府教育處表示,學生在校園學習時,其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權應受尊重與保障,並且不受任何形式之霸凌行為侵害,包含肢體、言語、關係、網路及性侵害或騷擾等霸凌行為,學校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校園霸凌事件時,學校應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教育處請學校運用每學期之友善校園週活動向學生宣導各項反映管道並辦理相關增能研習,加強對各校教職員之處理知能,以期達成校園零霸凌之友善環境。
為配合教育部於109年 7月21日修正發布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縣府再次重申落實防制校園霸凌之重要性,要求學校知悉事件後務必依規主動校安通報,隨時關心學生在學狀況,主動覺察與防範,並啟動霸凌輔導機制,提供相關輔導資源,定期評估改善,落實校園防制機制措施,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縣府教育處表示,學生在校園學習時,其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權應受尊重與保障,並且不受任何形式之霸凌行為侵害,包含肢體、言語、關係、網路及性侵害或騷擾等霸凌行為,學校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校園霸凌事件時,學校應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教育處請學校運用每學期之友善校園週活動向學生宣導各項反映管道並辦理相關增能研習,加強對各校教職員之處理知能,以期達成校園零霸凌之友善環境。
為配合教育部於109年 7月21日修正發布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縣府再次重申落實防制校園霸凌之重要性,要求學校知悉事件後務必依規主動校安通報,隨時關心學生在學狀況,主動覺察與防範,並啟動霸凌輔導機制,提供相關輔導資源,定期評估改善,落實校園防制機制措施,建構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