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四癌篩檢項目與資格:
(1)大腸癌篩檢(糞便潛血檢查):50-未滿75歲者(民國36-61年次),每2年1次。
(2)乳癌篩檢(乳房X光攝影檢查):45-未滿70歲(民國41-66年次)及40-44歲(民國67-71年次)具乳癌家族史女性,每2年一次。
(3)子宮頸癌篩檢(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女性(民國81年次),建議每3年1次。
(4)口腔癌篩檢(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或吸菸習慣之民眾、18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原住民,每2年1次。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呼籲,預防勝於治療,鼓勵符合篩檢資格民眾,多加利用政府補助的免費篩檢資源,相揪至醫療院所進行檢查,一起顧健康、抽好禮,若檢查結果為陽性,也應遵循專業醫護人員指示,進行複檢,積極地為健康付諸行動,才能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