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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 民眾可多加利用多元繳納管道繳稅

【本報訊】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111)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了,繳納期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因應銀行業於5月2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二)。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服務,民眾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防疫期間為降低接觸染疫風險,稅務局特別推薦民眾使用手機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使用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業者之APP快速進行繳稅。如果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致無法繳稅者,可以使用線上查繳稅服務,只需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搜尋登入「線上查繳稅系統」,輸入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就可以查詢到使用牌照稅繳稅資訊,再以信用卡或儲蓄存款帳戶,輕鬆完成線上繳稅。

稅務局提醒,為保障民眾權益,日前稅捐稽徵法針對滯納金加徵率部分由以往「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因此超過繳納截止日5月3日仍未繳納者,將自5月7日起開始加徵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還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提醒民眾一定要如期繳稅,才不會多繳滯納金!

另外,3月25日至5月10日稅務局特別設置開徵期間服務專區,提供繳款書申請補發、稅單更改投遞地址、離島免稅、身障免稅等之申請及提供稅務解說、查詢服務等,民眾可多加利用或可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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