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局長胡流宗表示,本次座談會在與會單位充分討論下,初步決議將朝四個面向進行:
資源管理面:抱卵母蟹禁漁期由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調整至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並增加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及善泳蟳之採捕殼寬限制1公分。
漁業生產面:船長落實卸魚申報工作,全年配合漁業署執行海上科學觀察,蒐集科學研究數據,掌握蟳蟹漁業資源動態。
資訊公開面: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邀集產、官、學及公民團體共組諮詢小組,依據科學研究結果,每半年滾動式檢討管制措施,全民共同檢視執行情形,協助產業永續經營。
產銷輔導面:輔導建立生產地友善漁業標章,提升產業形象與價值,結合產地標章,協助行銷,建立多元銷售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