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徵選分為水墨、書法、西畫、攝影及應用美術等五大類,徵選類別如下:一、水墨:內徑直式,國中組以35x70公分,高中組70x136公分為準,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二、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1年4月16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並請詳閱書法類比賽須知。三、西畫:油畫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大小以四開至對開畫紙為原則。四、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五、應用美術:(一)平面設計:漫畫、版畫、平面設計及多媒材。(二)立體設計:工藝、雕塑及多媒材;凡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送件日期自111年3月30日(三)至4月8日(五)止,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截止,逾時恕不受理(4月2日至4月5日為國定假日不收件)。各類作品類型送件每人以1件為限;繳件地點於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若於本縣離島地區或設籍本縣且居住外縣市者,可郵寄送件(郵戳為憑)繳交。
各組參選作品選出第1、2、3名,佳作若干名,作品經評審評選未達水準者或件數太少者,得獎名額得從缺。各組獎金,第1名獎金3,000元、第2名獎金2,000元、第3名獎金1,000元、佳作獎金700元,佳作以上者,各獲頒獎狀乙紙;所有佳作以上作品將於111年6月12日(日)至6月26日(日)於文化局特展室展出,並編入當年度「澎湖縣美術家聯展」畫冊。
本簡章可於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或表單下載,或洽詢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葉小姐,電話:926-114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