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人急忙表示其機車停放於馬公市文康街上前,買完早餐準備要騎車回家時,卻發現自己的機車不見。警方詢明其相關車籍資料及停放時間等案況,發現另有一部車身顏色、車型相同的機車停放此處,初判係他人騎錯機車的可能性居高。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確認係民眾誤騎,員警即聯絡另一部機車車主,車主始發現騎錯車,並迅速將機車騎回歸還,造成報案人及警方困擾,深表歉意,經報案人確認機車無任何損壞,對於警方及時找回自己愛車,萬分感謝。
馬公分局提醒民眾,停放車輛時,無論是暫時或長時間停放,隨手將鑰匙取下並將車上鎖,車內物品妥適收放,個人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預防有心人士竊取,另騎乘車輛,應確認車牌號碼,以避免是類情形發生。
△烏龍騎錯車,警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