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提案討論事項共計3案,包括「公務機關應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加強辦理校園工程、財物、勞務行政人員及採購行政人員法紀教育、訓練與宣導」及「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應符合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之精神」,配合時事研提相關法律層面議題籲請各主管加強對屬員宣導,以免觸法;以上各項提案均經與會各委員充分討論及提出寶貴意見後審議通過,縣府將依討論決議事項落實辦理。
會議中外部委員鄭前秘書長及洪副縣長均對於校園採購法紀訓練之議題感到相當重視,現校園採購缺失多因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更迭頻仍且不諳法規等因素所致,故希望藉此強化相關單位應共同推動之共識;另建議於辦理相關採購訓練或宣導時,應集結各面向之常見校園採購違失態樣進行宣導,利於學校採購行政人員吸收、理解。其他如縣府承辦人員應加強辦事效率、預防重複請領加班費之情事、拆除違章建築釋字重申及個資保護等議題,皆經一定程度之討論,共同研商。
最後,政風處邱處長盛林並呼籲縣府各機關單位應確實掌握風險因子,善盡監督及關懷同仁之責,落實廉政風險管理,並請縣府同仁持續保持清廉自持,共同塑造更優質的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