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如下: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3、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4、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5、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6、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7、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者。具備以上其中一項資格者皆可投遞履歷。【核薪方式】薪資38,000元。
徵聘據點照服員資格如下:1、受過照顧服務員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或領有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2、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3、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以上條件之一者皆可及需具備電腦操作。
【工作內容】提供照顧服務、安全看視、辦理共餐服務、預防失能及延緩失能惡化服務活動規劃及協助、社區個案開發。【核薪方式】薪資33,000元(資格為照顧服務員或護理人員)或34,916元(資格需為社工)有興趣的專業人員請準備履歷表(包含學歷證明、經歷、相關訓練證書)。社團法人澎湖縣照顧服務協會竭誠歡迎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