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規定,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如果購買法拍屋,民眾只需繳納自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的房屋稅即可,以前屋主的欠稅不需繳清,即可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
民眾如對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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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2月 19,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