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無營業。如果因故將戶籍借予他人設籍,實際上並沒有出租,則可由設籍人切結填寫「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這樣仍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納稅義務人填寫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時,請一定要確實;代辦的地政士業者也一定要正確輔導。否則,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又教唆或幫助逃漏稅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合法代理人所犯,更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實不可不慎。
如有相關土增稅疑問,歡迎撥打服務專線06-9279151分機242、24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