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籍貨輪「FORTUNE號」於10月17日擱淺在澎湖吉貝嶼,航港局於第一時間立即成立應變小組,由葉協隆局長召開緊急會議,督促船舶所有人儘速處理,因船東未積極處理,故由航港局啟動應變機制,協調拖船業者辦理緊急拖帶,惟因東北季風關係,當地海象惡劣及水深太淺,導致拖船無法進行拖帶。為避免發生油污染外洩情事,航港局以儘速處理餘油為第一優先要務,船舶移除可併行評估接續處理為原則,前後已召開14場應變會議,經航港局啟動緊急採購委託海歷公司、中華海事檢定社研議最適抽油方式,並於吉貝現地設立前進指揮所,持續協調海洋保育保署、海巡署及澎湖縣政府等單位調配防污資材於當地備便,並利用海象條件較佳時機進行抽油作業。
處置過程中,為維護澎湖海洋環境,航港局已要求業者,進行抽油作業需確實避開石滬文化遺產,並以不影響當地居民、漁民生活為原則;原經詢問「FORTUNE號」船員表示,船上計有130噸重油及1噸滑油,航港局葉局長於11月3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吉貝現場確認抽油整備作業情況,11月4日經航港局委託中華海事檢定社人員登船量測,船上實際載有15公秉重柴油及42.3公秉柴油,葉局長6日再次前往吉貝現場視察,在相關單位共同努力下,「FORTUNE號」船上殘油已於昨日全數抽除完畢,由平臺船將所抽除油料運抵澎湖岐頭碼頭駁油,解除海上油污染的危機,避免當地生態浩劫,航港局也要求業者於完成抽油作業後應即進行壓艙穩固船體,避免船體移動對環境造成破壞。
由於船東未依限提送抽油計畫及船體移除計畫,航港局將依商港法進行裁處,該局已請船東於11月12日提送船體移除計畫,計畫應包含拖船、施工方法、吃水、海象、對當地環境影響、拖帶路徑、防污整備及船體水密、船舶穩度、浮力計算等事項;航港局再次重申有關代船東履行拖帶、抽油、防污資材調度、影響當地環境等皆屬船東應負責任,亦將依商港法向船東進行求償;另船上船員已於11月1日依防疫規定完成隔離,航港局亦將啟動海事調查程序查明原因。
△擱淺在澎湖吉貝嶼海域的巴拿馬籍信燕輪。
△航港局葉協隆局長至吉貝視察抽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