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據海歴公司說明,受近日海氣象不佳影響,抽油作業需延至11月4日開始進行,惟仍請海歷公司以11月7日下午6時前完成抽除130噸重油至岸際為目標,加速進行各項準備工作,明日本局將邀集各單位至現場檢視相關整備情況。
二、抽油前檢視重點為接頭密合性、防污整備情形、測試作業及監控作業等,請中華海事檢定社及海歷公司明天於現場會議提出具體說明。
三、請海保署協助於明日安排船班將存放於赤崁之防污資材,運至吉貝現場備便使用。
四、請南部航務中心協調海歷公司提供貨櫃屋夜間照明設備,俾利本局前進指揮所運作,並由南部航務中心張主任擔任現場指揮官。
五、經南部航務中心彙整相關單位應變相關費用,共計約新台幣7300萬元,請南部航務中心發函予船東,限期提供7300萬元財務擔保,並完備送達程序。
六、海歷公司執行各項應變作業,務必避開石滬文化遺產。
七、本案各項應變作業,以不影響當地居民、漁民生活為原則,請各單位注意辦理。
八、有關船體移除評估作業,請中華海事檢定社協助即着手先行評估,俾利後續船體移除工作進行。
△巴拿馬籍貨輪「FORTUNE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