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欠繳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仍可以驗車,有些民眾誤解須繳清稅款後才可以辦理驗車,因而未按期至檢驗廠驗車,以致逾期未驗車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之後又繼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須再被加處罰鍰。
稅務局提醒民眾,車輛出廠年限在5年以上10年以下者,每年須驗車1次,出廠10年以上者,則每半年須驗車1次,請於收到監理機關驗車通知時,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前往驗車,以免被查獲後補稅又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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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1月 20,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