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一、獎勵種類及對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等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公職機關。(二)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三)低收入戶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二、獎勵方式暨獎學金名額:(一)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二)專科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
三、獎勵名額:每校大學生、專科生各1名。
四、申請手續: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可向各校承辦單位索印;或自行上本會網站下載)並繳交下列申請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或A等以上,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分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分證、學生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