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消防局調查本縣現有6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大多於民國80年以後建造,其消防安全設備適用78年7月31日後公布施行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要求項目已趨於嚴謹,並依循法規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討設置,如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各式探測器、受信總機、手動報警)、滅火設備(如室內消防栓、滅火器、自動撒水設備)、逃生設備(如避難燈具、緊急照明燈、緩降機)、排煙設備等等,以供火災發生時進行搶救及避難逃生使用。
目前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列管6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計有59棟,其中最高樓為14層(龍行新城A、B棟)。
今年因應疫情防疫因素,該局自10月份疫情趨緩後,即開始查察列管之集合住宅各式消防安全設備,截至目前共計檢查18棟,合格12棟,不合格6棟,均依規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以落實要求改善,並預計於11月中旬前,全面查察上述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裝設情形。
另外,在5樓以下住宅(公寓)部分,消防局自108年起推動「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五層以下住宅(公寓)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計畫」,民眾辦理新建、增建、改建時,都應依規裝妥住警器並經該局檢查合格後,始能向縣政府建設處申請使用執照。而在舊有住宅(公寓)部分,建議鄉親可加強裝設住警器,若不幸有火災發生時,能即時警示,迅速初期滅火或逃生。
相對於本縣一般透天住家,集合住宅由於樓層高度較高,在火災搶救上或避難疏散亦較具困難度,主要以大樓本身的消防安全設備來防範火災,而在民眾避難逃生方面,則應建立火場求生正確觀念 (如遇濃煙關門、安全梯避難)為主,平時亦應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家中勿堆積過多雜物,並保持樓梯(或逃生通道)通暢。
消防局表示,除了既有的火災預防措施外,近期亦將規劃於本縣龍行新城辦理集合住宅火災搶救演練,針對雲梯車使用、高樓層受困民眾搜救、疏散避難等項目進行模擬訓練,讓消防人員充分瞭解建物內部狀況、救災動線、車輛部署,以強化整體救災效能與安全。
△消防局平時即做好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並派員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