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考區典試委員姚立德於上午在考選部辦事處主任張淑美、縣府副縣長洪慶鷲、人事處處長陳榮雄、試區主任陳雅靜、澎水校長謝旻淵及巡場主任趙永生等人陪同下,至考場巡視後,姚委員並蒞臨試務中心對協辦試務工作人員的辛勞表達慰勉之意。
縣府人事處表示,考生應試時不得隨身攜帶行動電話、穿戴式電子裝置(包括智慧型眼鏡、耳機、手錶、手環等)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或設備,違規者將被扣分;上周舉辦的高考三級考試期間均無上述違規情形,圓滿完成考試;普考期間同樣持續嚴謹監考期許試務工作順利進行,並提醒應考人應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考試應有之權益,本項考試預定於明(111)年1月4日放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