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人事處說明,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7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應定期辦理組織及員額評鑑,以作為機關組織之設立、調整或裁撤及員額調整之依據。人事處進一步表示,員額評鑑的目的,在於透過一套客觀的評估機制,針對機關組織、人力配置上所存在的問題,提出客觀分析與建議,期使員額之配置及運用更妥適與合理,冀望更有效率達成機關之任務與目標。
本次評鑑對象為環保局及教育處;環保局執掌本縣廢棄物管理、環境檢驗及環境清潔等工作,教育處則是掌理轄內國民教育、特殊教育、體育與家庭教育等社教工作,其工作內容已是日趨繁重,期能透過本次座談會議,在機關員額總量管制原則下,使人力資本運用發揮更大的效能。
公共行政服務是永續經營的,除將某些業務委外經營管理是一項可以思考採行的方式外,委員也在評鑑會議中懇切提出建議,服務需求無限上綱,在有限的員額下,必須重新針對工作內容、行政流程進行整併,且應用資訊力,減少人力的浪費,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