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表示,所謂的輔具是指經過設計或改造的工具、設備或是產品,可用來協助失能者維持機能和自主獨立的生活外,更進而減輕照顧者的負擔,簡而言之,只要是能夠「幫助人類達到活動及各種功能目的」的輔助器具與工具就稱為「輔具」;另輔具除了保護功能外,還可作為矯正姿勢、功能輔助,更有訓練、溝通和安全警示等作用。
縣府為培植更多專業人力、增進專業知能,每年針對各鄉(市)公所、社會福利相關工作人員都會辦理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品質。
另,本縣輔具資源中心自民國95年起(現運用長照基金)長期協助推動輔具業務,作為輔具需求者的交流平台,使民眾能獲得持續性的照顧。若民眾有輔具相關問題,可撥打諮詢專線9262740許社工或縣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張小姐,電話:9274400轉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