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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稅憑證貼用印花稅票要記的銷花以免受罰

【記者張小瑜報導】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應稅憑證上貼足印花稅票後,要記得依規定銷花,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否則會依規定處罰。

稅務局說明,在執行印花稅檢查時,常發現納稅義務人貼用印花稅票後忘了銷花。印花稅票銷花之目的在防止重用,依照印花稅法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後,每枚印花稅票間之連綴處要蓋章銷花,而且每枚印花稅票與原件紙面連接處也要蓋章銷花,若未依規定銷花,則會依法處應納稅額5至10被之罰鍰。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稅憑證貼用印花稅票一定要記得銷花,為避免銷花不合規定而受罰的風險,納稅人可向稅務局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以代替逐張印花、銷花的不便。民眾對於印花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692000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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