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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私密照「警示圖」觸犯兒童法最高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記者鄭家瑜報導】網路上社群網站多元、交友軟體便利、遊戲APP有趣、聯繫管道快速,使得兒童及青少年網路使用日益普及,不肖網路犯罪者更是透過這些管道藉機搭訕交往,尤其對想冒險嘗試新事物的兒童及青少年族群,他們誘騙裸照上傳色情網站販售,或是騙到裸照後,開始口出惡言,例如:「如果不聽我的話,我要告訴你的家人在網路上交朋友,拍這些裸露照片!」等等威脅的言語,進而反覆從事金錢勒索或色情傀儡,當然還有最難防範的是「願者上勾」的狀況,自己願意以裸照賺取零用錢,卻不知道這存在的風險是一輩子的傷害。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供「簡易警示圖」,提醒民眾在私密照片傳出去之前務必三思而後行,不論在網路上或現實中,有人要求以私密照來交換金錢、遊戲點數、限量商品或昂貴禮品等,除慎防透露真實個人資料外,當機立斷封鎖及刪除對方帳號,避免遭持續利用及騷擾,勿因一時的慾望而造成永無止盡的批判與脅迫。

最後提醒「引誘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猥褻行為的照(影)片」、「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猥褻行為的照(影)片」、「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等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猥褻行為的照(影)片」等種種行為,將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最高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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