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依據108年1月7日修訂「環境工程技師簽證查核標準作業程序」新制,將對環工技師過往所做簽證展開加嚴查核,以求環工技師發揮專業能力與素質協助列管事業,確保污染防治(制)設施發揮功能。
環保局指出,依據環保署109年查核結果分析發現,技師執行簽證業務常見缺失包括「漏列重金屬或農藥類等污染物質」、「污染物排放計算引用依據或估算方式錯誤」及「文件不完整、基本資料錯誤、污染源未標示」等。除了將失職技師移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進行相關懲戒外,更將辦理宣導會加強輔導,提醒技師常見查核缺失及相關環保法令,期待能協助技師避免錯誤,落實執行簽證業務。
環保局呼籲,技師執行環保簽證業務為環境品質把關之重要工作,期待借重技師專業,協助業者做好污染防治(制)設施,確實依設計操作,發揮污染防治(制)設施功能。若因簽證品質不佳而有設施功能不足情形,除造成環境污染外,事業亦可能因違反環保法規而遭受處分。因此,環保署亦籲請事業單位應慎選簽證技師,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民眾若發現不法廢水排放等水污染情事,請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服務專線06-9221778檢舉,環保局將盡速前往處理,以維護水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