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僱用之管理員,其服務之勞務包括為公寓大廈住戶接收郵件,性質上屬全體住戶之受雇人,故郵政機關送達房屋稅催繳繳款書於民眾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已依法將繳款書交付予公寓大廈管理員時,即屬已送達。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0、226及251將專人為您服務。 法院拍賣之土地嗣後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致有應退稅款時,應交由法院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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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8月 22,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