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表示,國內本土疫情持續降溫,縣府滾動式調整防疫措施,適度鬆綁餐飲場所內用規定,自10日起餐飲業者如要開放內用,不用事先向縣府建設處、衛生局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循下列防疫規範。
縣府指出,採實聯制。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不同桌顧客間應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或使用隔板。
澎湖縣政府表示,餐飲場所是民眾日常重要飲食地點,10日起雖免事先申請、審核,即可開放內用,但仍應落實中央所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縣府衛生局、建設處會持續稽查,為業者、用餐民眾的防疫安全把關。
△澎放寬餐飲內用,10日起免申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