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12日上午縣府聯合稽查小組進行首波專案稽查,針對市區6家餐飲業者進行查核,發現皆有「隔板寬度、高度不足」、「桌間間隔不足1.5公尺」等缺失,縣府要求改善,通過複查後才可開放內用。
澎湖縣政府表示,即使店家通過審核,開放內用期間,縣府將不定期稽查,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要求停業。
澎湖縣政府表示,考量台灣整體疫情趨緩,澎湖超過36天零確診,加上縣府實施旅客入境澎湖全面快篩,澎湖相對風險較低,因此縣府配合中央所訂餐飲業開放內用指引,同意縣內餐廳有條件適度鬆綁,兼顧防疫與經濟。
△澎湖餐飲業查核,需「隔板寬度、高度不足」、「桌間間隔不足1.5公尺」等通過複查後才可開放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