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表示,疫情期間已偵辦5件假訊息案件,請鄉親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時,先瞭解內容屬實性,切勿隨意散播,避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可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萬元以下罰金。
澎湖縣政府表示,疫情訊息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縣府公布為準,亦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官網,加入LINE疾管署官方帳號「疾管家」,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以及向澎湖縣衛生局(06-9272162)洽詢查證。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星期四, 6月 03,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