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檢察長表示,「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之啟用是被害人權益保護之一大步,也是司法保護措施與時俱進之象徵。該平台提供被害人有關訴訟進行、結果等相關資訊,使被害人透過對於案件資訊之瞭解,可免於不確定之心理擔憂,並兼顧其人身安全,賦予被害人更完整之保障。
張檢察長表示,本平台適用的案件包含殺人、重傷、強盜、擄人勒贖及性侵害等,該等案件之被害人可以提出聲請,如果被害人是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被害人死亡,可由被害人的特定親屬提出聲請。聲請的方式,則是填寫聲請狀向地檢署提出,經過檢察官核准後,該平台就會以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聲請人。
為了便利聲請人接收資訊,該平台設計讓聲請人可以透過手機或電腦接收電子郵件,知道這個案件的相關資訊,如:被告的強制處分結果、案件的偵結結果、被告通緝到案等等資訊。但檢察官如果認為這樣的通知會妨礙偵查的進行,是可以不允許。
張檢察長說,未來該署偵辦中之案件,如有符合規定者,本署將於寄送傳喚通知時,檢附聲請書及解說單等資料,讓犯罪被害人都能瞭解該平台之運作,進而提出聲請。此外,本署也拍攝「司法一大步-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簡介」上傳該署全球資訊網「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專區(https://www.phc.moj.gov.tw/),讓民眾得以藉由實際案例瞭解聲請之相關流程。
另外,該署亦設計宣傳海報(上附QR-Code),海報將張貼轄區內公眾出入之場所,如各分局、派出所、鄉市公所、戶政事務所等單位公佈欄,供有需要之被害人瞭解並可在掃描後進入該平台。犯罪之被害人如有不瞭解之處,亦可電洽本署為民服務中心06-9211699-113由專人進行解說。
△澎湖地檢署「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