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提醒您,房屋經法院判決移轉確定而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等應申報契稅之情形,如未依規定於期限申報者,除應納稅額外,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民眾如有應報繳契稅情形者,請注意申報期限,避免逾期受罰。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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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6月 13,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