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基地位於本縣湖西鄉林投南段260地號,(面積約4.15公頃),公共建設類別依據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7款所規定之稱觀光遊憩設施,特許年限50年。本案依法完成公聽會、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並經地方及各界凝聚共識後,於今(110)年5月14日起至7月12日止,正式在中央主管機關網站公告民間參與本案招商事宜,公告期間共計60日,然因國內COVID-19疫情於110年5月19日公布全國3級警戒,考量本縣為離島地區,醫療資源相對缺乏,為降低非必要人員之區間移動增加疫情隱憂,本縣加強實施出入境管制措施,案經中央疾管單位第3次延長3級警戒至110年7月12日後,潛在投資申請人及規劃團隊未能至基地現場實地勘查,勢必影響投資案規劃設計時程。
經潛在投資申請人建議及財政部頒定之因應措施內容,考量後續招商品質,本招商案將延長公告期限30日(原定公告期限至110年7月12日止,延長至同年8月11日止),詳細內容請參閱財政部推動促參司網站(https://ppp.mof.gov.tw)。歡迎踴躍參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