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除經通知之開庭及洽公遞狀、辦保、責付、詢問為民服務中心等事務外,均暫緩進入該署辦公大樓。未出示傳票者,一律採行實聯制。進入辦公大樓者,應體溫測量及噴灑酒精。超過 37.5 度者,禁止進入。進入後,應全程配戴口罩。
已收受傳喚及通知應出庭、到署執行之民眾,如有疑慮,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承辦人員,本署總機:06-9211699 查詢 。
此外,亦再次盤點署內相關防疫物資及措施,以確保到署民眾及同仁安全。並遵照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結合地方政府、轄內司法警察等相關單位,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積極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刑事案件,從速從嚴偵辦。
同時,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切勿任意散布有關疫情的假訊息,全民共同渡過疫情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