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稅:除主動減徵轄內全國防疫措施停業之休閒娛樂業110年期房屋稅5至6月差額外,若其他各業有生意清淡致部分營業面積停用者,在停用期間本局持續受理申請適用較低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以減輕租稅負擔。
緩繳:納稅義務人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等,房屋稅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納稅義務人無須事先提出申請,惟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證明文件,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本局申請並繳納稅款。上述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分期延期:不能於繳納期間內繳稅者,可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11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繳款書已於4月22日全面寄出,提醒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可多利用電話或線上申辦申請補發,以避免群聚。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1、250及226將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