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除經通知之開庭及洽公遞狀、辦保、責付、詢問為民服務中心等事務外,均暫緩進入本署辦公大樓。未出示傳票者,一律採行實聯制。進入本署辦公大樓者,應體溫測量及噴灑酒精。超過 37.5 度者,除勸導其盡速就醫外,並請其改以電話詢問之方式為之。
地檢署並提醒民眾,如有申告案件之需求,儘量撰寫書狀寄送至本署,同具有申告之法律效力,並能減少人與人之連結,降低疫情擴散之風險,共同維護你我之健康安全!民眾如仍有疑慮,可致電澎湖地檢署(總機:06-9211699-113)或向案件承辦股查詢確認。
此外 ,再次盤點署內相關防疫物資及措施,以確保到署民眾及同仁安全。並遵照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結合地方政府、轄內司法警察等相關單位,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積極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刑事案件,從速從嚴偵辦。
澎湖地檢署再度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切勿任意散布有關疫情的假訊息,全民共同維護社區安全,渡過疫情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