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建設處表示,公共安全申報工作已實施多年,多數營業場所均能配合辦理申報,少數營業場所未依規定辦理申報,逾期未辦理申報者將依建築法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受罰後仍需辦理申報,得不償失。建設處再次呼籲,未申報場所千萬記得需委託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檢查簽證,並上網申報,希望各業者注意,也希望各房東發揮約束力,協助提醒承租人按時申報,且若承租人未按時申報,除處分使用人外,依規定也可以處分建物所有權人(房東)。
此外,建設處特別籲請業者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前,應先核對使用執照或變更後使用執照所登載之建築物類別用途及樓地板面積與現況使用類別及實際使用樓地板是否符合上述所列應申報之類別及規模。
有關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如有任何疑義,可向縣府建設處建管科查詢,查詢電話請撥9270690或9274400分機267。或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查詢網址:http://cpabm.cpami.gov.tw→左欄便民服務專區→建築物安全檢查資訊→建築物安全檢查資訊查詢。
△建物公安申報流程圖。
△查詢網頁畫面。